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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莊
2023年2月26日1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zhí)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qū)、縣(市、區(qū))城區(qū)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重點用車大戶減少運輸車輛。
工業(yè)企業(yè)、物流園區(qū)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
● 邯鄲
2月26日12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另行通知。
要求:
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禁止上路行駛。
各運輸環(huán)節(jié)根據實際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工業(yè)企業(yè)及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原則上市主城區(qū)、縣(市、區(qū))建成區(qū)內白天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 邢臺
自2023年2月24日16時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載貨車量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引導過境車輛避開市主城區(qū)行駛。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zhí)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原則上市主城區(qū)、縣(市)城區(qū)內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 唐山
自2023年2月26日0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關于貨車方面要求:
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停止使用國五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
市中心區(qū)二環(huán)路(不含)內以及各縣(市、區(qū))城區(qū),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的“非保障類車輛”)、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 衡水
定于2023年2月26日18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建議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 廊坊
于2023年2月25日20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移動源管控措施: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zhí)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區(qū)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旭陽焦化重型載貨車輛沿107國道向北通行,禁止駛入主城區(qū))。
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 秦皇島
2月26日20時發(fā)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II級應急響應,結束時間由市大氣辦另行通知。
城市主城區(qū)、縣區(qū)城區(qū)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礦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除民生保障類)運輸的單位(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
● 寶雞
2月25日20時發(fā)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2月26日8時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做好全市范圍內低速汽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攪拌運輸等車輛的禁、限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加強“高峰”時段的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此次應急響應社會車輛不限行)。
四川省
● 宜賓
2月23日,宜賓發(fā)布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方案征求意見稿,具體如下:
一、限行區(qū)域
宜賓市翠屏區(qū)(老城、江北)
敘州區(qū)(柏溪、南岸)
三江新區(qū)城市建成區(qū)道路
二、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及限行方式
1、黃色預警(III級)限行方式
(1)全天24小時禁止燃油貨運機動車、LNG/CNG貨運機動車、工程作業(yè)車上路行駛,可繞行高速公路通行;純電動貨運車不受限行影響,可按照貨車入城管理相關規(guī)定運行。
(2)鮮活農產品、蔬菜運輸貨運車、醫(yī)療廢物轉運貨車、環(huán)衛(wèi)車等城市保障貨車和搶險等特種車輛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不受限制的車輛可在限行區(qū)域按現有相關規(guī)定運行。
2、橙色預警(II級)紅色預警(I級)限行方式
貨運機動車按照黃色預警(III級)限行方式執(zhí)行